债务追讨 我父母在1997年借给朋友夫妇37000多块 当时对方是以办厂为向我父母由借钱的 当时对方孩子也还未成年 也打了欠条 后来在2007年只还了3千多块就一直没还钱了 我父母在2011年通过法律途径打赢官司叫对方还剩余欠款 可是对方以没钱还为由一直拖着 躲着不还钱 我父亲也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也受理了 可是法院只和我父亲一起去过欠债人家里去过一次没要到钱就再也不管了 只说欠债人没钱 现在钱还是没还我父亲 我妈也在2008年去世 欠债人对方也死了老婆 他家有老宅一栋 可以用他家房屋抵债吗 或者是可以让他子女来还欠债吗 还有法院还有哪些责任跟义务帮我父亲追讨剩余欠款??
2012-06-29 11:55 132039……(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6-29 13:17
可以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2-06-29 12:18
你们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对方名下的财产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29 13:22
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对方名下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