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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先予赔偿什么意思?我还要赔保险公司?
原告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先予赔偿什么意思?我还要赔保险公司? 我是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他要求一是被告赔偿精神损失和残疾金,二是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先予赔偿,精神损失在交强险优先赔,三是诉讼费被告承担,请问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先予赔偿什么意思?是保险公司先赔?赔了后再找我赔?赔两次?我不去应诉行吗?我已经垫了所有的医疗费了不想再垫钱了。我还要赔保险公司?
2012-06-29 11:46 2341ns……(上海-黄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29 11:49
1、保险公司赔偿
2、若是没有特别的情况,你不需要赔偿,超出保险公司赔偿的你需要赔偿
3、需要应诉
2 代雨庭律师  2012-06-29 12:45
在12.2万元以内,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对方。需要应诉,建议聘请律师代理,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3 张向锋律师  2012-06-29 13:20
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先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2-06-29 13:43
你有交强险,所以保险公司对你造成的他人的交通事故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进行赔偿。赔偿之后你不需再次赔偿了。出庭应诉是你的权利也是义务,当然,你可以不去,但你不去就等于自己放弃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
5 李军律师  2012-06-29 18:20
就是保险公司优先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部分由你承担。
你应当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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