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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 我母亲在2011年4月27日被四川省雅安市的城管人员野蛮暴力、而且连续殴打两次受伤,受害人于当日入雅安市医院,在2011年4月30日精神出现异常,2011年5月9日邀请雅安市精神病院的专家会诊(急性精神病)。于2011年6月20日转四川华西医院精神障碍科治疗,现已花费30多万元(由雅安城管垫付包含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家属垫资交通费等6万多元。现被诊断为严重应急精神障碍。
  请问,像这种情况能不能走国家行政赔偿
2012-06-29 10:58 雅安市民(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2-06-29 11:49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2 龙成律师  2012-06-29 11:56
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可行,对方已涉嫌构成犯罪,报案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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