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死亡纠纷 我是一个衡水的汽车销售商,前几天雇佣了一个包工头给我的车间安装照明用具及电线。包工头派来工人并协同我们一起选租了手脚架。结果施工过程中因为手脚架的下边滚轮松动导致工人从高台上掉落死亡。这种情况我们是否为第一责任人呢?包工头及手脚架的租赁方是否有责任?烦请律师帮帮我。该怎么赔偿呢。(未和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并且包工方也没有任何营业手续)
2012-06-29 10:13 moshid……(河北-衡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6月29日 10时30分
关键是死亡者 与谁具有雇佣关系?个人认为包工头是该工人的雇主,其应作为责任人承担责任。其安装照明及电线与你形成的是承揽关系,所以就算你应该承担些责任,也是基于提供的安装设备存在问题,当然工人个人及租赁者也有一定责任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6-29 10:16
你们没有责任
3 胡爱军律师 2012-06-29 10:14
你们作为雇用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脚手架有问题,出租方也需承担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2-06-29 10:21
你们没什么责任。
5 梁会朝律师 2012-06-29 10:28
据你所述,如果你和包工队之间是承揽关系就不承担责任;如果属于雇佣关系,你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包工头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 向其追偿;如果属于手脚架的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