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评估标准 我在2000年买了一套房子,户主是我的名字,但是入住者未经我的同意,私自装修,并且住了十年,现在他要搬走,但是向我们索要装修费用,而且要求我们赔偿的费用十分高,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应该给他装修费用?如要给,应以什么样的标准给他装修费用才比较合理?
2010-04-06 16:14 nd1040……(北京-顺义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06 17:21
很简单的问题,就是不给,实在不行让他恢复原状。
2 赵亮律师 2010-04-06 17:59
如果房屋是你的 那么房屋产权证上应该是你的名字 那么你拥有房屋所有权 当然可以要求对方搬走 如果对方向你要装修的费用 你可以主张十年的房租 如果装修没有经过你的同意 那么你可以拒绝支付 建议你和律师详谈 赵律师:13801393564
3 孙新律师 2010-04-06 18:07
未经你允许是不用补偿的.
4 王忠新律师 2010-04-07 08:32
他要装修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不用理他,你有房产证就行使你的房屋权利让他走,不行就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法制进行时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忠新:13611375822、1391090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