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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聘用人员,在环保部门工作了13年,前10年跟环保局连续签了5次合同,每次2年,10年后,环
你好,我是聘用人员,在环保部门工作了13年,前10年跟环保局连续签了5次合同,每次2年,10年后,环 你好,我是环保局聘用人员,至今在环保部门工作了13年,前10年跟环保局连续签了5次合同,每次2年,10年后,环保局不再跟我签合同,但我依然在工作,现在环保部门实行垂管,说是不允许有聘用人员,现有的聘用人员全部要辞退,根据工作年限每年补一个月后工资,我不想失去工作,请问,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7-03-29 09:03 623931……(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3-29 09:25
不想失去工作的话,补偿协议不要乱签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7-03-29 09:36
辞退要有法律依据的,没有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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