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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问题
简单问题 你好,我是某垂直单位的聘用人员,现在单位改革,聘用机制的3个人员要划分出去,现在要被划分出去的3个人搞公司,公司注册成功后,他们跑业务的资质证是单位提供的,有两个业务员明确从单位出去后先去跑业务,这些业务的资源也是以前单位留下的,但是他们两现在还没有和单位解约,跑业务的钱都被他们分了,用着单位的车,拿着单位的钱,出去跑业务,得来的钱就他们全分了,后来最后一人也明确出去,准备三人一起签的时候,他们说先前跑业务的钱不三人一起平分,就他们两人分,不给最后的进公司的人,请问最后进公司的人有权要求他们把钱拿出来吗?
2017-03-28 17:22 wang0j……(江苏-淮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7-03-28 18:08
有权要求他们把钱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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