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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五级赔偿
工伤五级赔偿 陈律师:你好!
  2010年7月在绍兴县发生工伤,经三次住院治疗,最后出院时间是2012年2月,三次共住院81天。2010年9月认定为工伤。2011年7月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2012年6月鉴定为伤残五级。请问?依法规定应该得到多少赔偿金。谢谢解答。
2012-06-27 21:42 兴旺之地(浙江-绍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6-27 21:53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27 22:00
18个月工资。离职还有60个月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如果要继续工作,待遇不变。如果无法工作了,可以一直领70%的原工资。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6-27 23:30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4 110网律师  2012-06-28 09:00
你好,五级工伤可以赔偿18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各30个月社平工资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 110网律师  2012-06-28 12:46
五级工伤可以赔偿18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各30个月社平工资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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