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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起诉夫妻存续期间原老公个人签字的债务,
离婚后起诉夫妻存续期间原老公个人签字的债务, 本人于2011年10月9日因老公好赌而离婚,离婚时并不知道他欠那么多钱,离婚后的今年6月12日有人拿原老公在2011年未离婚借的钱共19万元(高利贷,但借据看不出,起诉本人与前夫,要求本人还钱,本人有责任帮他还吗?
2012-06-27 21:37 求救1111(广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27 22:15
不知情,未用于生活开支,不应该由另一方承担。
2 胡钦律师  电话:13768617880  2012-06-30 12:26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你描述的情况来分析,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 钟军律师  2012-06-27 21:47
这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很容易看出这么多的钱就是赌债,共同生活几个月也用不了19万多.所以要还只能由他还,与你无关.如需律师帮助可致电委托.
4 110网律师  2012-06-27 22:10
该债务未经你同意,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主张是你前夫的个人债务,无须你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2-06-27 22:12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6 110网律师  2012-06-27 22:18
若非你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否则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7 陈晓云律师  2012-06-30 21:11
赌债不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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