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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倒车与本人车辆刮碰,对方付全责,交警部门出具认定书
交通事故,对方倒车与本人车辆刮碰,对方付全责,交警部门出具认定书 交通事故,对方倒车与本人车辆刮碰,对方付全责,交警部门出具认定书,对方保险公司在4S店拍照(定损)后,联系责任人配合处理,但责任人不认可,我该怎么办?对方不配合,我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误工费合理吗?
2017-03-26 20:28 the9(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3-26 22:14
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7-03-27 18:46
可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6.2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
3 隋新律师  2017-03-26 21:02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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