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口头协议 我在3月30号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当时他车速较快,并且少量饮酒,发生车祸时路上没有行人,没有人能给我做证,我的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他撞在我的前轮毂上摔倒,在事故发生后,我建议报警,他的工友不同意。后由他的工友与我的领导达成口头协议,由我给他200块让他治疗,让他进行详细检查,他没有同意,在一个星期后发现他的脾发生轻微破裂,进行开刀治疗,现在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和医疗费用,请问我在本次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应不应该在赔偿他的治疗费用?
2010-04-06 00:31 陶大伟(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金林律师 电话:18955175894 2010年04月06日 16时40分
有没有责任应该由交警勘察现场后确定,其他人无权确定。如果你有责任应该赔他的医疗费。
2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04-06 12:07
建议事后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如有需要可联系我13013075727。
3 110网律师 2010-04-06 08:50
划分责任是由交警部门负责的,你们应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