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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一个朋友和网上的一个未成年女孩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被女方父母知道了
5年前一个朋友和网上的一个未成年女孩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被女方父母知道了 5年前一个朋友和网上的一个未成年女孩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被女方父母知道了,告朋友强奸,当时朋友年龄小,就跑了,直到前段时间被警察抓了,请问应该怎么才能还原事实
2017-03-25 18:37 ask201……()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3-25 18:51
看具体情况定,小于14周岁,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 李大贺律师  2017-03-25 18:54
要看女孩儿,是否过十四周岁。
3 陈晓云律师  2017-03-25 19:26
女方示满14周岁的,涉嫌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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