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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质押合同纠纷案
不良资产处置,质押合同纠纷案 尊敬的律师您好,在2016年4月份我将一台质押到期的轿车已7.8万元转质押给了甲方,甲方使用到7月份的时候,车辆在甲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上汽公司拖走。甲方联系我说车丢了并在当地派出所报了警,要我过去配合处理,我就带着原始合同去了事发地,到了派出所后警方要了解情况就把我的原始合同留在了当地派出所。经过公安部门调查车辆被上汽公司拖走了,车辆涉及经济纠纷就没有立案。甲方在2017年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人民法院已质押合同纠纷案将我起诉,期间开过两次庭,最终判决,质押合同成立,但是要我归还甲方7.8万元及1万多元的汽车装潢费,在2017年3月23日下达判决书。现在当时质押给我车的车主已经失联了。原始合同也留在事发当地派出所了,现在去找派出所去取原始合同,办案人说弄丢了,后来又说如果找到就在,没找到的话就是没给我们。
        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也是受害者呀。甲方现在把车也弄没了,还要我退钱。
2017-03-25 15:45 181605……(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3-25 17:23
不服一审,可以继续诉讼维权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3-26 20:44
可以继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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