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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明的业务种类、核定的培训区域进行招生和培训,统一规范招生站(点),并将招生站(点)设置情况报原许可机关备案。请问核定区域的定义是什么?另外市交委下属的运管处是否可以对此省政府令作出具体规定?
2012-06-27 11:38 亚龙湾鱼(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2-06-27 11:45
已回复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6-27 14:32
你好,咨询交管局,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3 沈辉律师  2012-06-27 16:06
你好,你可以到交警部门咨询。
4 喻远军律师  2012-06-28 07:53
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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