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是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提出管辖异议
我是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提出管辖异议 我是女方,我的户籍在江西,他的户籍在西安,14年在西安民政局领证,领证后,当时由于我们双方工作关系都居住湖南,2015年我已经回到老家江西,他还在湖南,2016年第一次起诉离婚,西安法院开庭,没有判决离婚;
现在是我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提交管辖异议申请并提交了相关的工作证明,说他长住在湖南应该在那边开庭,第一次起诉的时候被告也提出过管辖异议,但当时他没有书面材料,西安法院说是西安这边可以受理。现在我就想咨询一下,现在第二次起诉,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或者实务操作上,西安这边的法院能否继续受理?
2017-03-24 12:22 离婚方法(陕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侯小敏律师  2017-03-24 14:30
能,离婚手续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均可受理
2 康治斌律师  2017-03-24 15:25
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应该移送管辖。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