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原房主窃电,我尚未入住,供电局断电,如何处理 您好律师: 去年我10月份从中介手里买到了一套二手房,房位于唐山市六合嘉园小区,当时买房过户完,水电卡交接并没有进行过户,至今我还未入住。直到今年3月9日上午供电局人员进行检查时才发现,电表存在窃电现象,之前我从未碰过电表。3月9日上午当时供电局将我房子断电,并要求我到供电局交罚款。我觉得有点冤枉。因为我从根本上就不存在窃电行为,且不知情,重要的是电卡里面一直存着钱。我电话找过之前的房主,打不通电话,房子在我买之前一直是原房主住的。根据购房合同,上面写明着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之前的水电暖费用由卖方承担,之后的费用由买方承担。我觉得有几点疑问:1、唐山供电局存在失职行为,原房主住了五年,这么严重的问题从未发现么?2、我是合法的纳税公民,那条法律规定供电局断我的电呀?再说我电卡里有钱啊。3、供电合同是供电局和之前的房主签订的,现出现这种事情,原房主能没责任吗?是不是应承担处罚的费用啊?4、我买房后,一直没入住2017.1.1至今的罚罚款,该谁承担呢?对我造成的经济精神损失该谁承担呢? 关于罚款我觉得不应该由我承担,请律师先生帮忙想想办法,看这件事该怎样进行处理?万分感激! 咨询者电话:13613257990
2017-03-22 16:47 林秀水(河北-唐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