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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任职6个月 职位行政助理 未签劳动合同 去年年底单
在一家公司任职6个月 职位行政助理 未签劳动合同 去年年底单 在一家公司任职6个月 职位行政助理  未签劳动合同 去年年底单方面辞退我 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一个月补偿金  今天开庭 公司请了以前行政经理来做假证 说是签过合同 被我私藏  庭后仲裁员电话我说不支持我的双倍工资 只支持我的赔偿金  因为浙江省有规定说从事公司行政人力资源的要避嫌 除非我拿出公司与我未签合同的证据!现在不知道改怎么办了?
2017-03-22 15:56 Eva(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7-03-22 16:1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潘建强律师  2017-03-22 16:0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3 钟如超律师  2017-03-22 16:02
可通过法律途径劳动维权。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如构成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公司赔偿。第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根据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明确赔偿标准。第三,根据鉴定等级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数额。第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可以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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