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胃肠道出血旧病复发,同时还伴有肝硬化病史十年,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有什么责任 工作期间,胃肠道出血,老毛病,还伴有肝硬化十年以上的病史,与用人单位还没有劳动合同,发病时单位只付了急诊费用,和2000元住院压金,还可以再找单位吗?
2012-06-26 12:36 wbxnq()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27 16:10
不属于工伤。是否同意,关键在于好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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