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因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造成正常同向通过的摩托车与小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施工方因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造成正常同向通过的摩托车与小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重伤,交警判摩托车承担一半责任施工方和小车承担一半责任,请问是否合理
2017-03-21 22:36 羽卒(四川-德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钟如超律师 2017-03-21 22:45
这是合理的
相关法律问题
道路施工路段施工方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后承担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
1个回复在道路上施工没有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造成人身伤亡的施工方
5个回复交通事故,对方骑摩托车与一骑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正常行驶,摩托车酒驾,发生事故后摩托车车主弃车逃逸,交
3个回复我哥和我姐骑摩托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前方路面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
2个回复我施工方己发放警示标志还有外来车辆进入便与施工机械发生事故,
2个回复我施工方己发放警示标志还有外来车辆进入便与施工机械发生事故,
0个回复在不允许通车的乡村修路且我施工方己发放警示标志有外来车辆进入便与施工机械发生事故
2个回复你好,关于交通事故问题! 小车左拐摩托车直行发生事故,摩托车人受伤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