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因政府修路,占用百姓耕种土地,现政府理由是因无钱补偿百姓,要分期给(为期十年),每年一亩地给八百元
因政府修路,占用百姓耕种土地,现政府理由是因无钱补偿百姓,要分期给(为期十年),每年一亩地给八百元 因政府修路,占用百姓耕种土地,现政府理由是因无钱补偿百姓,要分期给(为期十年),每年一亩地给八百元。请问这样符合国家补偿规定吗?百姓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呢?
2017-03-21 21:05 ask201……(河南-开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7-03-22 10:40
你好,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