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撞上禁止的机动车,机动车一方应承担多少责任? 我的机动车在郊区的公路上的慢车道上停车吃饭,被骑电动车的人撞上,造成骑电动车的人受伤,脑部骨折腿也骨折,脑部医生说不用做手术,已报交警,责任定我的次要责任,但要承当百分之四十,保险公司只报交强险,受害人24岁还没结婚,有一个奶奶,父母都在,我想请有关律师帮忙解决一下,我的机动车是禁止的,她是非机动车到机动车道上行驶,而且出事的时候她的耳朵上还带着耳机,不知道在打电话还是在听音乐撞上的,应该承担这么多的责任吗?我也知道我的机动车是有点违章停车,我愿意承当违章停车的处罚,责任也应该有点,但我觉得不应该这么重吧?请律师帮忙解决一下。
2012-06-26 00:52 苏秀丽(云南-玉溪)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6-26 16:07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2 凌征虎律师 2012-06-26 08:17
向交警把情况说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3 110网律师 2012-06-26 10:50
你好!首先,你的车有违章的行为,那么你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其次,因为你的车是禁止的,是电动车自己撞上来的,所以你的责任并不重,40%对你是最重的责任了。另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如果认为有问题,应该尽快申请复核。
对此,如果能与对方协商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则可以协商赔偿。如果不能协商赔偿,则可以按诉讼程序解决赔偿问题。
对此,如果能与对方协商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则可以协商赔偿。如果不能协商赔偿,则可以按诉讼程序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