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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把公司的钱转入个人银行作为备用金支付企业费用,领导开了一张资金证明单
出纳把公司的钱转入个人银行作为备用金支付企业费用,领导开了一张资金证明单 出纳把公司的钱转入个人银行作为备用金支付企业费用,领导开了一张资金证明单,写明企业费用金额,以及归还金额,出纳将多余备用金归还企业,双方均已签字,如果之后企业要起诉出纳这种行为,出纳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2017-03-21 09:40 小蘑菇头(北京-东城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7-03-21 09:42
属于违法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3-21 09:44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事实,避免不必要或过高的损失
3 李同红律师  2017-03-21 09:44
情节严重的话涉嫌犯罪。
4 孙新律师  2017-03-21 09:52
违法行为。
5 林忠律师  2017-03-21 09:55
属于违法的
6 申维丰律师  2017-03-21 10:02
您好,属于违法
7 冯磊律师  2017-03-21 10:10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事实,避免不必要或过高的损失
8 徐卫东律师  2017-03-21 10:15
你好,这是违法的。
9 孙新律师  2017-03-21 10:23
违法行为。
10 宋超律师  2017-03-21 10:24
您好,该行为是违法的!
11 怀向阳律师  2017-03-21 10:42
您好,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确认领导签字是否有代表公司的效力。
12 孙新律师  2017-03-21 11:13
您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
13 赵江涛律师  2017-03-21 11:36
情节严重的话 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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