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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强奸案
未成年强奸案 在2012年5月19日晚上男方A与女方B出来吃宵夜,直到5月20的凌晨,B喝醉了,A也喝醉了,A想B提出性要求时B拒绝了,而A却和B说会和自己一起,就说会对自己很好,B就相信了,就这样发生了性行为。
而过不到多久A就把B甩了,而在2011年的6月25日B却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可是当发现的时候已经是高度怀疑流产,而B就想像A讨回公道。
如果是这样的案子A会判多久?会不会反告B?
未满16岁侧14-16属于幼女,无论双方是否自愿都当强奸,对吗?这样的话有得打吗?


女方可摞胎儿的DNA去做亲子鉴定,这样算是证据吗?
这样能打吗?


男方A;  1996年   
女方B;  1998年
2012-06-25 19:10 CARING……(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6-25 19:12
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
2 110网律师  2012-06-25 20:57
发生性关系不等于强奸,要看具体证据的;
与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才不论是否使用暴力胁迫都构成强奸,而不是16周岁。
3 110网律师  2012-06-25 22:06
比较难的
4 孔令威律师  2012-06-25 23:40
未满十四周岁就是幼女,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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