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4年在民政局离婚,当时在协议上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 你好,我是2014年在民政局离婚,当时在协议上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给女儿拿抚养费5000,直到结婚为止,房产各一半,一切债务男女双方各半偿还,现在所有财产都在男方名下,我还了一部分外债,现在我也不想要财产,也不想还债,我想问就这样了,不管了,在法律上可以吗?
2017-03-20 09:09 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3-20 09:14
你好,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3-20 09:33
你好,可以协议约定
3 李大贺律师 2017-03-20 09:21
要按协议约定。也可以重新再协商。
4 110网律师 2017-03-20 09:34
你好,依据协议约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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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跟老公离婚,两人协议女儿由男方抚养。但是女方不出抚养费
1个回复你好,我和前夫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当时协商好的,孩子归我抚养,他也不出抚养费
6个回复你好,我是女方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我打算买房子算是我个人房产吗?有个男孩3岁归男方抚养当时签的协议
2个回复你好,孙律师,我们协议离婚已经3年了,当时2个女儿的抚养权都是归他的
1个回复你好!我们民政局协议离婚、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到现在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
6个回复你好协议离婚,一个14岁的女儿,一个3岁的儿子归女方,当时买房子35万
4个回复你好协议离婚,一个14岁的女儿,一个3岁的儿子归女方,当时买房子35万
2个回复张律师你好,之前离婚时是协议离婚,由于我当时经济不好而且还有外债就把女儿抚养权给女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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