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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说明,如果男方连续三个月不付抚养费,由男方父母代付,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离婚协议上说明,如果男方连续三个月不付抚养费,由男方父母代付,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离婚两年了,孩子的父母去外地打工,不联系,也不付抚养费。但是我们的离婚协议上写明:如果男方连续三个月不付抚养费,由男方父母代付。我可以依据这样的条款 给男方的父母要求吗?
2012-06-25 15:50 l0001(河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06-25 15:53
这一条款无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25 23:46
不可以,只能向你前夫主张权利。
3 孙新律师  2012-06-25 15:51
无权要求男方的父母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不支付,可到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4 杨寿强律师  2012-06-25 16:13
离婚协议书不能约束男方父母,对男方父母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向他本人追索
5 陈晓云律师  2012-06-25 16:15
无效,但男方父母同意的除外
6 谢清海律师  2012-06-25 16:27
这一条款无效。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26 09:11
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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