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四川,女方是贵川,双方生了三个小孩,由于感情不合,女方走了 男方是四川,女方是贵川,双方生了三个小孩,由于感情不合,女方走了,五年没联系,现在男方申请离婚,结婚证在四川登记,女方户口在贵州,男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2017-03-19 21:20 ask201……(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7-03-19 21:21
可以起诉离婚的
2 黄双辉律师 2017-03-19 22:11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地
3 林忠律师 2017-03-21 17:54
可以起诉离婚的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由于双方没有感情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坚持抚养小孩(4岁
1个回复结婚三个月 没领结婚证 双方感情不合 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要求
1个回复女方生有两个小孩,因双方感情不合而离婚,小孩判给了男方。现在女方交男朋友了
2个回复奉子成婚,双方领证两周后,男方以感情破裂必须离婚为由要求女方将三个月的小孩引产
3个回复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要离婚,但男方要女方给小孩生活费,请问女方每月要给多少
3个回复你好,夫妻感情不合,现有三个小孩,男方不同意女方带走任何一个小孩,怎么办?
1个回复结婚三个月,因为女方觉得双方性格不合,单方提出离婚,但男方珍惜这段感情,不愿意该怎么办?
4个回复结婚一年半,有一小孩,五个月。夫妻双方感情不合,想分开,孩子从怀孕到出生一直女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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