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张健,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准离,第二次离了,生活费我放弃了,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 我是张健,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准离,第二次离了,生活费我放弃了,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想问的是为啥这样写?啥意思?能要求屡行判决吗?或者能主张权利吗?履行有什么程序了?怎样主张权力?我婆家有衣服之类的东西了。
2017-03-19 20:49 好姑娘(山西-太原)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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