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是否可定为诈骗
是否可定为诈骗 我哥做钢材生意,和张某有有钢材生意往来,资金和货款一直往来正常,可是有一次张某发来一批钢材,我哥没有钱给对方开了一张空白的支票(新帐户上面没有钱)。货被我哥处理掉以后有还帐的还有花的,没有剩下钱。张某找来以后,我哥给张某补了一张欠条,并还了对方2万元钱,随后对方夫妻又找到我哥,贴身跟随,并且对我哥进行了人身攻击,我哥跑掉后,不敢再见对方,只是电话联系。并在春节前又还了对方1万元钱。现在张某把我哥告到公安局。现在公安局刑警队已经把我哥刑事拘留,并在近日将报检察院批捕。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构成诈骗?
2012-06-25 11:16 河北胡子(河北-沧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6-25 11:24
你好,具体判刑根据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并阅读案卷,调取证据,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以最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25 12:11
涉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罚。
3 孙新律师  2012-06-25 13:57
建议尽快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