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子工人从被水泥墙砸到,小腿骨折,责任由谁承担?医药费该怎么算? 我朋友的是爸爸,哥哥,包括他自己都是做装修的,做粉刷墙的。每次他家接到活,他的亲戚就会一起去工作,他的舅舅是木工,舅妈就打打杂之类的,但是今天拆墙的时候,舅妈的小腿被砸骨折了。目前雇主不愿承担医药费,说把我朋友一家的工钱给他二舅妈当医药费。请问这个合理吗?按照法律,责任由谁承担?医药费该怎么算?谢谢
2017-03-18 21:31 A72684……(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3-21 15:37
您好!
不合理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欢迎详询!
不合理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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