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下描述,可以做为确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吗 我2017年1月3号入职万屹资产管理上海有线公司。入职约定基本工资36000,完不成考核任务基本工资打八折发放。约定次月15号发放上个月的基本工资,2月16号发放了1月份工资。3月15号二月份的工资没有正常给我结算,入职了两个半月的时间,公司也没有给投社保,签过劳动合同,总公司现在不给我们。工资发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对公账户转账,一部分老板个人账户转账,我现在没有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只有公司给我下的offer已经平时跟老板人事工作的聊天记录,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护我的权益吗
2017-03-18 15:41 眼泪中的雨(上海-虹口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3-18 15:44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2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17-03-18 15:46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最好委托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搜集固定并扩充一些证据
3 颜培卿律师 2017-03-18 15:42
公司发放的流水,OFFER和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的
4 李勇律师 2017-03-18 15:5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7-03-18 15:51
未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6 张向锋律师 2017-03-18 16:01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 郑何顺律师 2017-03-18 16:03
你好,公司发放的流水,OFFER和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