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于2月22日到公安局办理新公章备案,旧公章于3月2日交回公安局收缴,领到新公章 公司变更名称,于2月22日到公安局办理新公章备案,旧公章于3月2日交回公安局收缴,领到新公章。这种情况下,2月27日以旧公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法律效力?
2017-03-17 11:32 ask201……(辽宁-盘锦)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3-17 12:11
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7-03-17 13:23
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3-17 23:38
应当有效。
4 隋新律师 2017-03-17 11:49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