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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欠款的问题
家庭欠款的问题 2001年1月,债务人父子共同在借款条上签了字,借条上约定按月结息,归还日期为同年12月。以后每月进行了结息,几个月累计到整数金额,因无钱归还,其父一人又重新写了一张新的借条,并签了他自己的名字。到了同年12月,他无力归还借款,但是认帐,继续按月结息,无钱归还就重新写借条。一直到2004年12月止,对2001年1月的借款的利息均进行了结清,但实际上是写的借条。以后债务人的妻子,用低保工资和退休工资进行归还家庭借款。归还到2016年11月,因退休工资转入社会保险卡上,我得不到钱,为此找他们要款时,债务人提出了2001年1月的借条上,他只借款5000元,其余是儿子借的,儿子死了,本金可以还,但不还利息。他还说他原来写的借条要扣除儿子的利息。
  我想知道:1、原来其父亲每月结息时,因无力还款时,写的借条是否是同意归还家庭欠款。2、原来的借条上没有注明各自借多少,而且已经归还了,要求扣除儿子利息是否受法律支持。3、我在2007年10月又借款给债务人的妻子购买养老保险,并且签订了借款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她归还完养老保险借款后,继续用退休工资归还家庭借款,她的老公和儿子的借款,归还完后,才返还退休工资卡。有这借款合同,我是否是不理会债务人把绝大部份的借款推给儿子,直接按家庭借款起诉他们,他们应该归还儿子的借款。希望律师们指点帮助。
2017-03-16 13:25 lc6888(四川-宜宾)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电话:15196613110  2017年03月16日 13时29分
依协议约定处理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7-03-16 17:18
您好,没有问题,直接起诉追讨即可
3 110网律师  2017-03-16 13:47
建议您拿着书面材料到当地律所当面咨询律师了解
4 郑凤丹律师  2017-03-16 13:49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 潘建强律师  2017-03-16 19:43
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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