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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
工亡赔偿 xxx 1973 出生,2010年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0年8月社保局做出工亡认定书,2011年10月25日所在单位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2011年10月25日社保局做出不予支付的答复。xxx的法定继承人于2012年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6日做出撤销社保局2011年10月25日社保局做出不予支付的答复。

问:现在准备起诉社保局支付赔偿金,应该适用那一年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2010年之前的规定?还是2011年新修改的保险条列的规定?
2012-06-24 12:17 聊大本科生(新疆-石河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6月24日 12时47分
1、2011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该项规定字面上明确了《修改决定》的有限溯及力。规定对尚未完成工伤认定事例的处理具有溯及力。
2、本案中2010年8月社保局即做出工亡认定,新工伤保险条例并未生效,应该执行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亡待遇。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6-2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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