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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结案时间 律师您好,我是16年2月14号立案离婚4月份开庭庭审中双方同意离婚,8月份第二次开庭对方主张要房屋增值部分,法官调解。一直到现在迟迟不开庭,已经超过一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去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2017-03-15 11:33 王大牙(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熙律师  2017-03-15 11:35
因为男女双方都想离婚,所以男女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但协议离婚更方便,男女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不经同意提起诉讼,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还伤感情,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还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相关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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