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后单位没上医疗保险 当事人是我母亲,今年60岁,她是2005年办理的正式退休手续。退休前一直在煤炭局工作,任主任职务。2002年左右,我们地方将煤炭局合并到了经委,人员编制也一起转移到经委,经委后来改名商务局。由于我母亲退休前没有实行公务员制度,所以没有转编。
2006年,我母亲得了脑出血,现在偏瘫,长期在家卧床。她患病后,由于单位没有上医疗保险,导致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钱,现在家里钱快没了,后续治疗还需大量费用,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找谁怎么样报销部分医疗费呢?以后的后续治疗费用怎么办呢?感激!
2006年,我母亲得了脑出血,现在偏瘫,长期在家卧床。她患病后,由于单位没有上医疗保险,导致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钱,现在家里钱快没了,后续治疗还需大量费用,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找谁怎么样报销部分医疗费呢?以后的后续治疗费用怎么办呢?感激!
2008-11-23 08:35 pilgri……(内蒙古-赤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11-24 15:48
按原渠道,由原单位承担
2 110网律师 2008-11-24 15:54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没有覆盖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仍沿用老的规定即1950年左右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劳动保险条例》执行,只能要求原单位支付,救济途径可参照《公务员法》的规定
3 陈新明律师 2008-11-30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