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挂名给一个一般纳税人性质的公司当法人十余年,其中章程上注明我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我挂名给一个一般纳税人性质的公司当法人十余年,其中章程上注明我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现在我和另一个股东反目了,我是否可以让公司还给我相应的股份?或是让另一个股东支付我相应的报酬?如果没有协议成功,我主张破产对我有何影响?有什么不利?
2017-03-12 22:45 ask201……(辽宁-盘锦)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03-12 22:5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2 隋新律师 2017-03-12 22:51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3 马军烨律师 2017-03-13 06:23
你好,
可以。没有影响。
可以。没有影响。
4 张勇律师 2017-03-13 06:29
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5 张俊杰律师 2017-03-13 09:55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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