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女儿和男朋友订婚一月多,他提出分手,请问礼金怎样处理?
我女儿和男朋友订婚一月多,他提出分手,请问礼金怎样处理? 我女儿和男朋友订婚一月多,他提出分手,请问礼金怎样处理?
2017-03-12 09:39 ask201……(陕西-宝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3-12 09:47
这是可以要求适当地返还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7-03-12 09:41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返还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7-03-12 09:43
未登记结婚,返还彩礼
4 康治斌律师  2017-03-12 11:43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5 王琪翔律师  2017-03-12 15:18
彩礼应当返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