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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赔偿
汽车维修赔偿 1月20日我因交通事故车送安康大众4S店修理(有保险),2月23日4S店通知我们车已经修好去取车,当日取回后,觉得还是有问题,随即打电话联系,4S店让把车开店里检查,第二天我把车开过去,经他们检查说车没问题,3月8日,我去西安办事(我是安康紫阳县),返回途中,在高速路上车失控差点酿成大祸,报警后西安救援队把车拖至西安4S店,检查后属于安康4S店维修不到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也承认了,现在他们要求我把车开回安康重新给我修,但是车现在已经不能开了,如果在西安维修的话,并且所产生的费用要我自己承担。请问我该走什么程序起诉他们。
2017-03-10 22:38 李汀雨(陕西-安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7-03-11 12:01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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