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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晚上两点钟,有人在我家门口等我弟回家时,用飞快的速度直接撞过来,车一直开撞到我家门口,我弟反应快。脚部骨折,目前正在医院,因头部还是疼痛,精神有点不太正常,正顺喊着要杀人。因为开车撞来的是我们村的人。他是故意等着的,请问如此情况。要怎么样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2012-06-22 09:16 王雨华(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雄志律师  2012-06-22 09:26
首先是报警。其次决定你弟弟的伤势,达到轻伤的科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再次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可附带民事诉讼,让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又次,若是没有达到轻伤,科起诉到法院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
2 木子律师  2012-06-22 09:30
报警,故意伤害罪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22 10:51
你好:及时报案,让派出所保护,他的行为如果给你弟造成了伤害,应当是故意伤害,让派出所给你弟作伤情鉴定,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22 11:04
可以报警。
5 康治斌律师  2012-06-22 13:4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对方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对方致你弟损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6 惠忠颜律师  2012-06-22 23:19
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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