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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上门去要工资,对方不给,起了争执,争执过程中,对方手机掉到地上摔坏了
我妈上门去要工资,对方不给,起了争执,争执过程中,对方手机掉到地上摔坏了 我妈上门去要工资,对方不给,起了争执,争执过程中,对方手机掉到地上摔坏了,我们提出修手机,她们不修,我们要报警,他们看我们要报警,就提前报了,警察来了以后让我们自己处理,对方又说今天不修了,过两天再说,结果第二天她们上门要修手机并打了我妈,烫伤了腿,她们就跑了,我们报警,警察来了以后录了口供,然后就走了托了一个礼拜,我们催警察,警察才来调查,并让我们出院后,复印病例,去做伤情鉴定,然后再做处理,这样又要拖一个礼拜,警察有失职吗
2017-03-09 19:30 ask201……(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7-03-09 19:36
先做伤情鉴定,对方可能在派出所打过招呼了。
2 陈晓云律师  2017-03-09 20:02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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