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么? 2009年2月到劳动局投诉前公司非法克扣工资,11月3号劳动仲裁庭审理,
2010年1月25号出的仲裁裁决书,判前公司退还非法克扣的工资,现在(2010年3月31号)接到一法院电话,说前公司不服仲裁,再申请诉讼,请问其还有权要求诉诉么?(裁决书上说如不服裁决应在收到裁决书起15天之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前公司应是已过了提起诉讼的有效期啊).劳动者要维护自己正当的一点权利,看来很艰辛啊..
2010年1月25号出的仲裁裁决书,判前公司退还非法克扣的工资,现在(2010年3月31号)接到一法院电话,说前公司不服仲裁,再申请诉讼,请问其还有权要求诉诉么?(裁决书上说如不服裁决应在收到裁决书起15天之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前公司应是已过了提起诉讼的有效期啊).劳动者要维护自己正当的一点权利,看来很艰辛啊..
2010-04-02 10:47 zrdeng(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4月02日 10时55分
如果仲裁裁决不是一裁终局的,对方公司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不服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也就是二审,所以你要尽快准备好证据材料,积极应诉,否则还是有可以败诉,推翻以前的仲裁裁决。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准备材料,出庭应诉。
如果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聘请律师,请直接联系我,
深圳万磊律师:1382878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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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4-02 10:58
建议积极应诉
3 110网律师 2010-04-03 19:26
法院通知你时并不是该公司起诉的时间,如果你对该公司是否在起诉时效期间提起诉讼有疑问,可以询问法官或者聘请律师去法院阅卷。但是,法院会对全案进行审查,不会受仲裁裁决结果的影响,故建议你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