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指定的停车架电动车被盗了,物业有没有责任 3.31日我放在soho雅园商务中心楼下的停车架上的电动车被盗了,我去找物业,当日的保安支吾我说没有物业领导的电话,保安说下班了他什么都不知道,没办法我只好打110报警。
第二天我去物业办公室讨个说法,物业经理说她不会赔偿,还傲慢的说不用说电动车就是汽车丢了,她们也没有任何责任。
我觉得我是这个写字楼的一个员工,我们单位是业主,我有权利要求物业保证我自己的财产安全,为什么物业这么强权霸道,不管我们的财产安全呢。对于车的被盗他们一点没有责任么?
我的问题是,物业提供了免费停车的场所,难道就有没有义务看管我们的车子吗?如果有义务,我怎样才能获得赔偿?我们也在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可以推卸责任义务么?
第二天我去物业办公室讨个说法,物业经理说她不会赔偿,还傲慢的说不用说电动车就是汽车丢了,她们也没有任何责任。
我觉得我是这个写字楼的一个员工,我们单位是业主,我有权利要求物业保证我自己的财产安全,为什么物业这么强权霸道,不管我们的财产安全呢。对于车的被盗他们一点没有责任么?
我的问题是,物业提供了免费停车的场所,难道就有没有义务看管我们的车子吗?如果有义务,我怎样才能获得赔偿?我们也在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可以推卸责任义务么?
2010-04-02 10:25 gguzi(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艳波律师 2010-04-02 11:08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物业没有收取车辆看管的费用,车子丢失物业是不承担责任的。
2 孙新律师 2010-04-02 14:31
看单位与物业的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对此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很难主张对方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0-04-02 15:47
如果其在管理上有过错的话 可以要求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