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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我在抵押公司办了车辆抵押贷款 等额本贷款四万二千元
三个月前,我在抵押公司办了车辆抵押贷款 等额本贷款四万二千元 三个月前,我在抵押公司办了车辆抵押贷款 等额本贷款四万二千元,以还三期七千五百, 第四期还款只逾期了一天 ,在在我家把车偷走,我去他们公司处理竞还要我还四万八千元拿车 ,借时四万二除掉费用也只给了三万九千七百,才借三个多月现在 变成共计五万五千元,以前说逾期三天就拖车,而事实一天就偷走车。请问这是不是敲诈勒索,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7-03-08 10:49 孤客(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符孙雄律师  电话:15914026615  2017-03-08 11:03
抵押公司的要求是无理不合法的:

一、收集他把车拿走、车在他们手上的证据;

二、按时把之前的第一次贷款4.2万元还清;

三、还清后,如果他还车,你就去法院起诉,要求还车和支付租车费。
2 110网律师  2017-03-08 11:18
你应该马上报警。
3 陈裕琪律师  2017-03-08 14:12
你好,可以先报警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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