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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相关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相关问题? 原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约10人,后因发展需要,加入新投资人,重新注册新公司(换个名字还做原来的行当),同时原公司大股东吞并了小股东的股份(没有给现钱,但私下有协议,相当于小股东股份放在大股东名下),新公司章程上股东人数为4人,出资额都已认缴清,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现新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及房租,想申请破产,请问:
1.公司申请破产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2.如新公司破产,原公司股东是否承担债务责任?
3.除人员工资必发以外,其他所欠债务及房租 该如何偿还?会牵扯到股东的个人其他资产吗?
2017-03-08 09:10 xiewal……(江苏-宿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7-03-08 11:01
你好!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申请法院破产或者自行解散清算。如申请破产,需要委托律师处理破产专业法律事务,由律师准备破产申请书、公司财产清单、财产报表、会计所的审计报告、债务清单、员工安置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一系列的法律专业文件。
2、公司破产,只要股东出资到位,且没有 发生股东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股东个人对公司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3、员工和其他债务均从公司的财产中支付,与股东个人没有关系,直到公司财产分割完毕,没有清偿的财产不再清偿。
2 110网律师  2017-03-08 10:15
你好,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资不抵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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