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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今年17岁,由于家庭困难在外打工。与同单位一女生关系好
我儿子今年17岁,由于家庭困难在外打工。与同单位一女生关系好 我儿子今年17岁,由于家庭困难在外打工。与同单位一女生关系好,别单位一男孩几次三番找我儿子,两星期前的一个晚上下班,他同单位几个朋友一快吃饭,那个男孩又找了两个人来打我儿子,我儿子用水果刀刺伤了一个,另一个跑了报警。出院后,事情如何解决?
2017-03-04 10:58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7-03-04 11:38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正当防卫的除外。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3-04 11:42
面临民事赔偿 根据鉴定决定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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