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争议 我有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约166平方,房屋周边空地约有300平方。(有一半是原来“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我爸已领有房证,另有一半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没有证。)(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以回藤县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对于岑溪这间旧房屋,藤县平田人没有领有关证件),到现在我们已住有45年多长时间,目前变成危房,想重建。请问律师,藤县人和两方村委干部人员有权来买卖或转让岑溪的土地吗?).请问律师我应怎样去为维权呢? 谢谢!
2012-06-18 23:10 wei196……(广西-梧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18 23:40
建议面谈。
2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06-19 07:00
具体可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