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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转让费租用大学校园宿管中心的房屋,现在学校要收回
给了转让费租用大学校园宿管中心的房屋,现在学校要收回 甲方租用学校宿管中心的房屋作为店铺卖电子数码产品,于2月底把房屋转给乙方,收取15000元转让费另外带货13000,总共28000元,口头承诺学校不会收回房屋,说如果收回找他负责(他说这话我有录音),也带乙方与宿管中心的人去转签合同,同时宿管中心的人也承诺他们不会收回房屋和乱涨租金,还又喊缴了半年的房租3500元,但是因为没有细看合同细节,现在才做3个月,学校就要收回房屋,因为只签了半年的合同,据说是因为宿管中心的账务不清,学校有人找茬他们主任的麻烦,所以学校要收回店铺,现在状态是甲方和宿管中心说他们做不了主,但是我付出的转让费和缴的房租这些损失应该如何讨回公道?
2012-06-18 21:55 Linjun……(四川-宜宾)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18 22:20
根据合同履行。
2 谭彪律师  2012-06-19 08:21
转让费与宿管中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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