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经济法律咨询
这钱该不该给?
这钱该不该给? 本人有一处房产。本人承诺租10万。上个租房者(简称A)联系租房人租了12万 5年有合同。A每年要2万的好处费。2W*5年就是10W啊。你说我该不该给A。10万元呢?只是口头承诺的又没什么证据。他要是10万元租了然后再12万转租我无话可说。可是他只是介绍别人租成不成跟他没关系。就这么给A 。10万我不甘心啊。他只是喊价的。如果他喊12万吧租房者喊跑了。这个损失怎么算呢?
2010-04-01 09:33 duyu26(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5051571716  2010年04月01日 11时44分
如果没有中间人,10万元一年你也可能拿不到。有约定按约定
2 110网律师  2010-04-01 10:11
这个应该看你们当初有没有约定--如果说过超十万归对方,那你就应该给他。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适当给他一些好处--毕竟人家给你联系了。这在法律上叫居间行为;事情成功你应该支付人家居间报酬。没有书面东西,口头协议双方只要认账,也受法律保护。他喊12万对方嫌高,你可以直接和租房者谈啊
3 毛健民律师  2010-04-01 18:10
要看是如何约定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