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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男的,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男方强迫发生性关系
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男的,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男方强迫发生性关系 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男的,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男方强迫发生性关系,有录音证明,家人朋友劝慰后未追究,后来男的为了变示爱我的,买了金首饰送我,又过了几个月,男的自己意见连连,提出分手,又过了一个月,男的提出要归还金首饰,还多次上门砸门,哭闹,我报警了,派出所也不管他,报警3次,踹坏我家门也没人管,现在又起诉我了,该怎么办?我需要请律师吗?大概需要多少钱?
2017-03-01 11:00 ask201……(安徽-六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7-03-01 15:04
建议请律师帮助处理
2 徐亮律师  2017-03-01 11:02
建议带材料来所面谈,律师费面议
3 110网律师  2017-03-01 11:04
这是不需要的
4 110网律师  2017-03-01 11:07
请与不请意义不大
5 陈晓云律师  2017-03-01 11:32
直接起诉
6 张新团队律师  2017-03-02 12:19
男方强迫发生性关系,有录音证明,涉嫌强奸罪呀,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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