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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购房涉及之前与前夫共有房子之间的冲突
关于重新购房涉及之前与前夫共有房子之间的冲突 我现在要买房并且已经交了三成首付 银行没有显示我的贷款记录 但是房管局显示我名下有房 其实那是我与前夫在09年按揭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现在还属于还贷阶段 事实上户主是我前夫 我只是属于共有人 离婚协议上注明房产归男方所有且贷款由男方负责与女当无关 但是房管局不给做财产分割说是需要银行证明我不具有还贷义务 银行以未还清贷款为由不给出示证明 。我现在该怎么做?若是以二套房购买我实在觉得冤枉并且也没有能力凑足首付。请帮帮我!
2012-06-18 11:57 autumn……(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18 12:06
这个还需要与前夫协商解决。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2 都燕果律师  2012-06-18 12:59
建议你与前夫协商解决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2-06-18 13:34
你好,与你前夫订立协议然后去公证,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4 喻远军律师  2012-06-19 07:10
可以进行协商。
5 110网律师  2012-06-19 11:49
这个是政策规定,建议与前夫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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